loading ...
loading...

2007-07-16 | 解答交强险—暴利是怎么推算的?

分享

如果投保面、车均保费的估算有问题,那么保费收入的支出估算就有问题了;如果事故数的估算有问题,那么交强险的赔付支出的估算也有问题了。

如果这时,推算者还要强迫大家按照他的思路去进行所谓的“推算”,那我只能说,推算者也有问题了……

    去年10.1前后,朋友倡议下,针对交强险、“无过错制度”,我写了一些文章。当然,其效果如何我也不好说。今年,交强险一周年了,针对交强险的话题在几位律师的参与下,一时间成为了热门话题。可惜情况比去年看来更糟,交强险不仅成为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从律师、专家到媒体和百姓,群情激愤,各种耸人听闻的新闻、评论纷出,似乎大家都要“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在这时抓紧时间踩“交强险一脚。

    我也知道,此时谁为交强险“辩解”似乎真的是有点儿弱智,我当然也不想被人当成弱智。但既然我是从业人员,我还是想在全社会都有点儿“情绪化”的时候,就有关交强险争议巨大的问题,给大家补充一点信息,看看能否给“质问”、“起诉”、或者“听证”交强险时提供一点可供参考的资料。

解答之一——数据问题

    交强险的最大的质疑始于一个惊人的数字——“400亿”暴利。其实,从去年7月1日交强险刚刚开始实施时,就有人“推算”了这个数字,并且在网络上广为流传。

    虽然,在推算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和支出时,推算者均引自公开数据,似乎“言之凿凿”。但是我想给大家补充一些也是“权威部门的公开数据”。希望大家能够耐心看完:

一、交通事故数量

    交通事故数量是推算者计算交强险赔付支出的关键,我们看看推算者采用的数据:“2006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8781起,比去年减少71473起,下降15.87%。自2000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首次回落到9万人以下,共造成89455人死亡,比去年减少9283人,下降9.4%。受伤431139人,同比减少38772人,下降8.25%。直接财产损失14.9亿元,同比减少4.0亿元,下降20.9%。”

    这里,我也想补充以下两个同样公开的数据,这两个都是北京的数据:

    一是,在北京实施“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之前公布的数据“记者从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处了解到,2006年本市共发生小剐蹭50万起,占所有交通事故的98%。小剐蹭事故中,追尾、并线、倒车、单方事故占60%,其中,仅追尾一项,就占了30%;并线、倒车、单方事故各占10%左右。小剐蹭事故的成因还包括拐弯不让直行、超车、会车等。”。

    二是,在北京实施“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一周左右公布的数据,“从7月2日至7月8日,是北京市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后第一个以周为单位的完整周期。据北京交管局统计,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17232起,其中,事故双方主动自行撤离路面的6720起,占39%;经民警、查勘定损车辆帮助撤离路面的10512起,占61%。”。

    按照头一个公开数据,仅仅北京一年的交通事故数就超过50万起;而按照第二个统计数据,如果北京每周都保持72-8日的交通状况(72-8日北京还幸亏没有下雪,否则数据有可能更加恐怖),那么一年52周的交通事故数恐怕80万也打不住。(这里罗嗦一句,如果这80万起事故中,每一起事故都平均因为无责赔付而支付300元赔款——还不是限额中的400元——那么仅仅因为无责赔付就将使得交强险支出2.4亿元赔款,是不是很恐怖?)

    最后,我想简单对推算者采用的37.9万起交通事故的数据做一个分析,按照这个数据记录,37.9万起“道路交通事故”总共造成了520594人伤亡,平均一起事故造成1.37人伤亡!我这么计算就是想让大家看看,这个统计中定性为“道路交通事故”的标准有可能是什么样的。

    其实就推算者采用的事故数据的口径,有关部门做过一次说明,可惜这些声音已经被耸人听闻的新闻标题淹没了。

    我在这里不想讨论到底一年交强险可能涉及的赔案数据的数量,我只是想提醒推算者,在进行科学推算时,要先验证选取的数据;否则,等式右面的结果只能是“耸人听闻”。

二、车均保费

    推算者在估算交强险保费收入时采用了汽车车均1800元的数据,并由此推算了800-1000亿的保费收入。

    交强险费率表中不同车种交强险保费是不一样的——虽然费率表中有21个车型的保费水平在1800元或者1800元以上,但这些车型以出租车、大型营业性客货车和特种车为主,而其他用途、其他类型的汽车的保费在1800元以下。因此,汽车的构成结构将最终决定汽车的车均保费。

    推算者采用并公开的机动车保有量的数据我也引用如下:

    据公安部门统计,2006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4522.9万辆,其中汽车3586.06万辆,定义为农用汽车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为1398.72万辆(总体汽车约5000万辆);摩托车8131.37万辆;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1331.75万辆。

但推算者没有告诉我们3500多万辆汽车(刨去约1400万辆农用车)的结构,那么我来告诉大家:

单位

万辆

合计

载客汽车

载货汽车

小计

大 型

中 型

小型

微 型

小计

重 型

中 型

轻 型

微 型

 

其中:轿车

2006年

3586.06

 2611.74

 86.99

 135.85

 2079.88

 1545.21

 309.03

 974.32

 169.04

 232.54

 529.45

 43.3

比例

 

72.8%

2.4%

3.8%

58.0%

43.1%

8.6%

27.2%

4.7%

6.5%

14.8%

1.2%

    可见,包括轿车的小型和微型客车大约占汽车总数量的67%,而这些车的车均保费均大大低于1800元(在民用轿车中,私人轿车1149万辆,这些车辆的车均保费都是1050元)。

    至于那1398万多辆农用车,由于其中大量都挂农机牌照,按照交强险的费率方案要求,其应当按照运输型拖拉机收取保费——运输型拖拉机交强险保费是340-700元。

    在这种情况下,我就不做详细的推算。大家可以自行计算,我想怎么推算,汽车平均的交强险保费也不会达到1800元的水平。

    实例的公开数据我也给大家一个,这是来自江苏无锡的数据,当地地税部门公开了以下数据:

“机动车交强险实施一年来,市区已有17万辆车辆缴纳了交强险,交强险保费收入达到17200万元,由此实现的保险业营业税达860万元,......”;而且无锡从2004年开始,市区内很多地方开始禁摩......

    这样,我想除非是不愿意投入精力去认真计算,普通人在这些更加充分的数据面前,也应当可以对车均保费做出更为客观的评估了。

三、投保面

    推算者将所有汽车、农用车、摩托车、拖拉机的投保率都设定在80%左右的水平。

    很可惜,实际不是这样的。

    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民众保险意识相对薄弱的国家而言,达到80%的投保面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汽车投保面算高,我们估算也没有80%;而摩托车、拖拉机的投保率则更是大大低于80%——许多小城镇的摩托车上牌后再也不会参加年检,也不会投保交强险;而农村许多的摩托车更是连牌照都没有。

    就投保面问题,我想大家等最终公布摩托车和拖拉机投保数量时就水落石出了,在此之前,任何武断的判断都也只是武断而已。

    如果投保面、车均保费的估算有问题,那么保费收入的支出估算就有问题了;如果事故数的估算有问题,那么交强险的赔付支出的估算也有问题了。

    如果这时,推算者还要强迫大家按照他的思路去进行所谓的“推算”,那我只能说,推算者也有问题了……

    解答交强险之一—暴利是怎么推算的?

   解答交强险之二—谁引入了无责赔偿?

   解答交强险之三—赔款保费为啥悬殊 

   解答交强险之四—被处决的费率浮动

   解答交强险之五—设计的对立和热点

分享 分享 |  评论 (39) |  阅读 (?)  |  固定链接 |  类别 (有关交强险) |  发表于 12:34  | 最后修改于 2007-07-23 07:55
搜狐博客温馨提示:搜狐博客官方不会要求参加活动的各位博友缴纳任何的手续费用。请勿轻信留言、评论中的中奖信息,更不要拨打陌生电话及向陌生帐户汇款,谨防受骗!识别更多网络骗术,请 点击查看详情
正在读取评论信息...
您还未登录,只能匿名发表评论。或者您可以 登录 后发表。
 
  *中国人爱国心,搜狗输入法爱国主题皮肤下载>>
表  情:
加载中...
回复通知: 同时用小纸条通知对方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