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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9 | 解答交强险—被处决的费率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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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交强险  车险  费率  浮动  违章 

    讨论是为了让更多方面的声音都能够表达...可当所有的关注都集中在车主身上的时候,有没有人问过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的意见,有没有人问过上海那位因躲避违章停放的汽车,而被公交车轧死的小学生的家长的意见。

     交强险的第四个质疑,恐怕也是讨论最充分的质疑——“费率浮动”。当费率浮动草案公布并征求意见时,的确可以用“怒潮”来形容当时的舆论。立刻,类似《保监会凭什么管红绿灯》这样的文章充斥眼帘,怒吼把所有声音全淹没了。

   

    当然,费率浮动也终于被“处决了”。一个记者跟我聊起这件事时用“松了一口气”来描述费率浮动办法被公布时的心情。的确,可以“松一口气”了,毕竟全社会似乎因此更“和谐”了一点。

   可是,这个过程真的那么“和谐”么?

一、车主有权发言,其他人呢?

    在有关费率浮动的“大讨论、大批判”中,我看到媒体都在追逐车主,所有的观察视角也大都来自车主。可是,交通的参与者除了车主以外,行人、骑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车主这个更庞大的群体难道就只能“有权保持沉默”了?

    车主在享受汽车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给所有行人和非机动车车主的交通安全带来了负面的东西。因此,在汽车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各国都开始建立强制汽车保险。这个保险不仅仅为车主而设计,而是为所有参与交通的人去设计。解决汽车发展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需要制度安排,交强险只是这个制度体系的一环。

    而且我要强调的是,即使强制保险制度设计中,缴费的人都是车主,这个制度也不是只保护缴费者的利益的——由于有了保险,车主在出现事故时才能够有信心和决心掏钱去救治受伤的人,而受伤的人才有被救治的保障。

    而所谓的车险保费的“费率浮动”,就是要通过经济杠杆促进社会交通秩序的好转,——这个“奖优罚劣”的方法,已在国外运行多年(北美和英国车险费率中将违章作为费率浮动要素)。

    所以,我想恳请媒体和那些法律界的专家们,这些掌握话语权的人们,请你们也问问行人的意见;问问骑车上下班的真正的“平民百姓”的意见;问问这两天,上海的法院审理的因路边违章停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将一骑自行车小学生逼上机动车道,导致花季少年惨死于公交车轮下的案件的当事人的意见。

    我也请所有因害怕孩子上下学出现交通意外而开车接送的家长们,你们也问问你们孩子的意见。

    我的家人在加拿大,我父母也去加拿大待过一段时间,他们都在感叹那里作为行人的安全。我想,他们还要再感叹个几年吧。

二、要不要根据违章进行费率浮动?

    (一)费率同违章挂钩不是普遍现象

    我首先得告诉大家,的确不是所有的国家都将违章信息作为费率浮动的一个要素的。据我了解,北美和英国这么做了,而德国、法国并没有这么做。我们身边的日本、我国的台湾省也没有这么做。

    (二)为什么要进行费率浮动?

    保险其实是一个“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制度——大家每个人缴纳一定的钱汇聚成为一个“基金”,而后任何一个人一旦出现事故,都可以从“基金”中拿到一定的补偿。

    可是,缴纳基金时是“大家平分”还是“有人多掏、有人少掏”呢?这其实看大家的意愿——在分不清楚谁应当多掏、谁应当少掏的时候,可以先大家均摊;一旦能够分清,还是有人多掏有人少掏吧——这就是所谓的车险价格“从人定价”。

    这一点我想很多人都同意:如果你5、6年都不出事故,那么凭什么还要跟1年出5、6次事故的人平摊这个“基金”的成本呢?因此,保险定价就需要引入“从人因素”,通过“从人因素”来区分谁更应当多交钱;这样,一旦有人多交了钱,那么有人就可以少交钱了。

    其实,费率浮动就是这么一个“从人定价”的机制,它能够区分哪些人要多交钱,哪些人要少交钱。这样在总体基金规模可以确保充足的前提下,让优良的车主降低成本,让更“危险”的车主多支付一些成本。

    识别或者说区分哪些人多交、哪些人少缴的标准是什么呢?索赔记录就是一个标准,违章记录也是一个标准——美国和英国的费率体系中都将违章记录作为“区分不同人”的标准之一,其理由是:多违章的人,其出现事故的概率和出严重事故的概率都比少或者不违章的人大。因此,这些人理所当然应当多掏一点,让更守规矩的人少掏一点,这也是促进大家更守规矩的一个办法。

    (三)我的结论

    中国选择什么样的“区分方法”,的确是要适应国情——比如北京这样一个99.6%违章率的地区,一个一周能发生17000多起事故(均来自公开数据)的地区到底怎么办,我想这与大家的接受度有关——如果区分不了,那么就大家均摊吧。

    最后,我也给大家一个数字,一个费率浮动的国家的车险保费的数字:德国交强险保费最高上浮240%-260%;

    如果没有直观感觉,我再给一个数字:纽约布鲁克林的一位20岁未婚男子,如果在2001年购买纽约州的强制汽车保险(AIP)的话,价格是5159美元,赔偿限额嘛,大概是50000美元(不包含财产损失)。

三、是不是管的太宽了?

    费率浮动同违章挂钩是不是管的太宽了?保监会凭什么管红绿灯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这么回答吧,费率浮动和汽车保险价格按照一定从人因素来确定(就是“看人下菜碟”)其实效果是一样的。只不过一个明说了(浮动办法明示),一个有点儿隐含,其效果都是最终“因人而异”地确定车险价格。

    我们看看美国车险定价的要素是什么:

(1)Territory  行驶地域

(2)Age, gender, and marital status  年龄、性别及婚姻状况

(3)Use of auto  汽车使用性质

(4)Driver education  驾照等级

(5)Good student discount  优良学生之折扣

(6)Number and types of cars  汽车数量及型式

(7)Individual driving record  个人驾驶记录

(8)Credit score  信用记录

    在美国生活过的人恐怕在购买车险时会有这样的经历:保险公司会给你寄一封信,告诉你他们查阅了你的信用记录,并由此给你定了车险的价格。而一旦你闯红灯收到罚单,第二年车险保费就会明显涨价。

    而在德国更是没有人敢闯红灯的,因为后果很严重——闯红灯同你的信用记录也挂钩!这意味着别人可以长期贷款,你却不行。别人的贷款利率5%,你可能要10%。为什么?因为你闯了红灯,你是个危险的人,你的生命可能随时不保。

    我们生活在国外,总觉得国外有规矩。这除了教育的原因以外,还因为在国外违规的代价的确很高,所以大家都规规矩矩,所以大家都“和谐社会”。

    虽然交强险费率浮动是不是必须和违章挂钩的确值得探讨,但是这种“凭什么管我”的逻辑是不是也值得探讨呢?

 

    关于“费率浮动”的大讨论的过程我认为是必须的,至少政府决策和民众互动是中国的一个巨大进步;“费率浮动”被“处决”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也显示了公共决策机制的进步。

    但是,这个讨论的过程却让我有点灰心——毕竟讨论是为了让更多方面的声音都能够表达;讨论是为了让正反两方都有发言的机会;讨论是为了追求一个更加科学、更有意义、更加进步的结果。

    可当所有的关注都在车主的时候,有没有人问过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的意见,有没有人问过上海那位因躲避违章停放的汽车而在机动车道骑车,并被公交车轧死的小学生的家长的意见?

    最后,我重申,对此我不下任何结论,我只是提供一点我了解的材料让大家参考。

   解答交强险之一—暴利是怎么推算的?

   解答交强险之二—谁引入了无责赔偿?

   解答交强险之三—赔款保费为啥悬殊 

   解答交强险之四—被处决的费率浮动

   解答交强险之五—设计的对立和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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