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不过是个讨论的题目,但却似乎逐渐成为了设计的工具——对立和热点,更像是设计出来的话题,更像是发生在娱乐版的事情。
从去年交强险开始实施,这个“准公共品”就开始吸引全社会的关注。虽然很多关于交强险的争议,一些诸如“400亿暴利”、“奥拓撞人的无责赔偿第一案”等热点话题从2004年就开始时常见诸媒体,但真正出现了交强险“全民讨论”的势头,也还是这几个月的事情。很快,交强险的“热点”被不断挖掘,交强险的讨论充满了“紧张”和“对立”。
可是,这是些什么“对立”和“热点”呢?

一、“暴利”的推算
既然大家都不愿意等待保监会公布结果,而希望提前演算一下,那么推算者演算出来交强险的“400亿”暴利的确已经足够吸引眼球了。
作为一名看报纸较为仔细的人,我把我发现的数据提供给推算者(详见解答交强险之一—暴利是怎么推算的?),希望推算者能够给我们更加严谨的推算一下。可惜,我却发现我们的推算者已经在自己的推算逻辑中越走越远——推算者已经将刚刚演算出来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应当提高到25万”的结论很快更新,我在媒体上见到的最新主张是“交强险责任限额应当提高到5000万”。
希望这是推算结果而不是设计结果。
二、“无责赔偿”的阴谋论
其实从2003年新《道交法》推出后,“无过错”原则被确立就成为了一条众所周知的新闻。而从那以后,从交警处理事故,到部分地区法院法官的审判原则已经在不断的实践和遵从新《道交法》规定的“无过错”原则。
交强险的“无责赔偿”其实也是遵从这个原则——只不过这个遵从绕了一个弯——“事故无责任,但担负赔偿责任”,此谓“无责赔偿”(过程详见 解答交强险之二—谁引入了无责赔偿?)。
众所周知的事情,在今年却演变成为了“阴谋论”、“故意曲解《道交法》”。甚至被解读成为“利益集团的操纵”。如果这些言论是普通人说出来的,我们还可以理解,但如果从法律界人士口里说出来我则感到非常悲哀:
一是,其实法律界对于《道交法》的解读是基本达成共识的,当近日铁道部门重申“撞了白撞”时,法律界不是又异口同声说违反《道交法》的“无过错”原则么?
二是,如果真是负责的法律专业人士,有关现行法律和保险制度不衔接,甚至是致命的地方你们发现了么?如果发现了又为什么不提出你们的建议呢?相反,在“无责赔偿”是不是曲解新《道交法》的研讨中,到底又反映出多少专业水准,以及专业精神呢?在一次网络直播的交强险法律研讨会上,一位法律从业人士喊出“拿板砖向他们扔过去”的时候,的确是“语出惊人”。
希望他们是在法律研讨而不是设计争议。
三、赔款和保费不匹配
从有人开始解读上市公司年报开始,我就感觉大家甚至部分学者对于保险的财务核算原理不太了解了。
保险的确因为投保周期和保单周期的“不匹配”,使得买保险有点类似于买了一个期权——“收费在前,赔款在后”。因此保险的核算是不能仅看现金流状况的(详见 解答交强险之三—赔款保费为啥悬殊 )。
但从一些媒体工作者将公司年报中“已赚净保费的提升”“解读”成为“利润大幅提升”的新闻题目,到仅将保费收入和已经支付的赔款对比计算“毛利”的过程,我感到一种担心,就是在这样一种“逻辑惯性”下,8月1日后保监会公布了交强险的财务报表,大家会怎么解读。
希望媒体和专家能读懂报表而不是设计报表。
四、费率浮动被处决
一个制度的设计的确需要详细的解释(我的一点解释详见 解答交强险之四—被处决的费率浮动 ),否则的确不容易让人理解。可是当争议上升为争论,而后又进一步升级到情绪宣泄,以至于有人喊出“保监会凭什么管红绿灯”时,谁又能在这个环境中听得到解释的声音呢?
不仅制度设计者的话语权几乎被剥夺了,当所有话筒都递给了车主和驾驶员的时候,我们发现在路上步行和在路上骑车的人的话语权也被遗忘了。我们只关心“99.6%”都违章的车主,我们甚至忽略了在“99.6%”机动车都违章的城市里不开车的人,甚至忽略了“99.6%”都违章的车主自己也会从车上下来,在路上行走。
希望当时媒体和大家都在表达意见而不是设计台词。
交强险不过是个讨论的题目,但在这个讨论的过程中,却似乎逐渐成为了设计的工具——对立和热点,更像是设计出来的话题。整个过程,噱头不断,爆料不断,耸人听闻的标题更是不断,这一切,似乎更像是发生在娱乐版的事情。
比如那个“南二环奥拓车撞人案”,终审判决都是“事故责任50%,民事赔偿责任50%”了,却被一次一次强调成什么“无责赔偿第一案”。
比如北京交管部门都公布说北京一年有50万起轻微交通事故后,“全国一年只有37万起交通事故”这个数字还在被用来断定交强险的“暴利”。
现在,对立也产生了,情绪也高涨了,这是不是目的就达到了呢?
虽然我是从业人员,虽然我给自己定的题目是《解答交强险》的完结篇,但我自忖还不具备给交强险进行系统评价,甚至下结论的能力。
交强险这个制度的确有从出生开始就不完善的地方——比如“无责赔偿”,不仅客户麻烦,保险公司更加麻烦——你们想想4车连环碰撞情况下,每辆车的赔款该如何确定呢?那个复杂的赔款计算公式让我想起来就头晕。
而交强险的最终盈亏结果,我也没有能力在核算结果完成前预知(当然我也推算不出400亿的暴利)。
我能肯定的是,在亿万双眼睛注视下,未来交强险只会往大家期望的方向走,而且会越走越快。
这样有关“交强险”的讨论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喜剧,而不是成为一场“闹剧”。
附注:《人民公敌的闲聊》
因为职业的缘故,我当然较为关注媒体从业人士,法律人士,以及保险学界人士发表的关于交强险的新闻、评论和访谈;我也发现,这期间,保险监管部门的声音总是被数倍于他们的“舆论”的“冷嘲热讽”(请原谅我用这个词)所淹没。保险行业在这段时间几乎没有声音,当然行业也有“发言人”,可是也是有人发言没人听。
我也了解,象我这样在Sohu的博客上写这种“人民公敌”的言论,的确也没有什么意义:一来以我的Sohu博客的影响力,这些文章根本不具备任何宣传和说教的功能;二来在当前的舆论风向上,我只能是让网友们在评论中破口大骂而已。
不过,我以为博客具有的功能不仅仅是宣传,还有与人分享和自娱自乐的功能。说实话,我写这些东西,对我来说主要就是两个目的:一是看看我对于问题的理解还有无基本的逻辑素养,算作一个思维体操;二是也是借写博客的机会促进我对我工作的理解,算作寓教于乐。至于分享嘛,随便吧。
组织语言是需要精力的,需要你认真收藏。博客的确可以帮你收藏所有的火花,并供你使用——比如我通过写“无过错”系列文章,让我认真研究了这个法律课题,至今工作中受益匪浅。
最后,由于职业和身份的缘故,我在生活中只能尽量言辞谨慎。公众场合,我尽可能做到“多说不如少说,少说不如不说”,有时身份都要不表露;而且无论是记者电话采访,还是电视采访,我也只能使用“合理的语言”。的确,有些想法只能作为牢骚,还得叮嘱记者不要随便公开。
但是,博客给我一吐为快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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